原标题:北京大兴法院在线确认执行案款,武汉某企业将发放工资
新京报讯(记者左燕燕)春节前,武汉某食品公司申请执行的货款未收到,受疫情影响,公司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过亲密接触史的员工被悉数隔离,公司无力发放工人工资。新京报记者今日(3月3日)从北京市大兴法院获悉,经多次调查和沟通,被执行人北京某食品科技公司凑够了全部案款交到法院。3月2日下午,执行法官通过“云法庭”连线,对执行到位的86万余元货款进行了在线确认。
赵鑫法官连线确认执行案款到位。法院供图
1月14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大兴法院执行立案。按照判决,北京某食品科技公司应当支付武汉某食品公司货款94万余元,但仅履行了一小部分,武汉某食品公司再次申请执行剩余的86万余元。
执行法官赵鑫介绍,春节前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网查控无果。同时,武汉某食品公司派员工到位于北京亦庄的被执行人公司经营地上门要账,亦无果。
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导致两个公司有过亲密接触确诊的员工被悉数隔离。申请执行人联系到赵鑫团队,称公司无力发放工资,急需一笔资金。
赵鑫表示,他和团队派出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成立了“涉疫情案件专案小组”,集中办理涉疫情案件。在春节查询的基础上,专案小组加大了查询的频次和调查的力度。
专案小组了解到,被执行人同样受疫情影响,经营确实存在困难,账上没有资金,其他资产的处置又面临估价难、周期长等问题。但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虽然暂时经营困难,但应该有履行能力。
“我们既不希望企业在疫情中受到执行手段的影响,也不愿看到劳动者无法拿到合法收入。我希望你们能发挥首善之区的表率力量,克服暂时的困难,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全力支援疫区企业。”赵鑫法官在电话中和被执行人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时说道。后该公司凑够了全部案款交到法院。
3月2日下午,赵鑫与申请执行人武汉某食品公司通过“云法庭”连线,对执行到位的86万余元货款进行了在线确认。由于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在疫区,该公司已经停产停工,这笔款项将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校对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