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际客运班线逐步恢复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2月28日下午5点多,车牌号为赣E02055的客运班车抵达温州双屿客运中心,这辆大巴于2月28日早上10点由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客运站出发,共搭载乘客21人来温。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浙江省恢复的首批省际班线。
随后,2月29日上午10时,宁波首条湖南龙山至宁波的省际班线到达宁波汽车中心站;3月1日早上8点40分,杭州西站开出第一趟省际班车,从汽车西站发往安徽歙县;3月2日湖州至苏州的省际客运班线也已恢复……
3月2日,全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从原来的一级调整为二级,全省省际班车也在逐步恢复中。
为此,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浙江省省际客运班线恢复运营管控工作指南》,并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成立驻站管控专班,推进责任落实。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管控流程。
二是要严格闭环管理。各地要完善发车、运行、到达和现场检查、异常处置等环节管控措施,重点抓好管控单“三登记两备案”,即要登记始发站防控、途中停车防控、到站防控情况,并在发车前、运行结束后将实名制清单和管控单在网上备案。
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省际客运班线疫情期间运营管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联合相关部门打击站外揽客、站外上下客、非法运营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不执行相关要求的暂停省际班线运行。
浙江省省际客运班线疫情期间运营管控工作指南
一、组织领导
按照“一地一专班、一站一方案、一线一方案(途经湖北班线)”原则,在属地政府领导下,由交通运输、公安、卫健等部门派员在每个开通省际客运班线的客运站组建驻点管控专班,对进出站双向进行全天候防控。
二、工作职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管控工作方案,统筹组织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交通运输、公安、卫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道路客运企业、长途汽车客运站按照属地政府和驻点管控专班要求落实省际客运班线运营、站场管理、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
三、防控要点
(一)发车前
1、运输企业
(1)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
(2)每趟次对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随车配置手持体温检测仪,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留观区域。
(3)加强驾驶人员安全资质检查、防疫知识培训,随车配备消毒剂和口罩等防疫物品。
2、客运站(我省发出和外省发我省及途中合法配客站经停后重新发车均需执行以下管控要求)
(4)检查驾驶员出车当天健康码,对驾驶员进行体温测量(37.3℃以下)。
(5)检查乘客健康码或出发地卫健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37.3℃以下)。
(6)落实乘客实名购票,登记乘客姓名、身份证和手机号码信息。
(7)通过限制售票人数控制乘客数量,将出入中风险地区的班车客座率控制在50%以下。
(8)检查进站候车乘客的健康码或健康证明、测量体温。禁止体温超过 37.3℃及红黄码、无健康证明人员上车。
(9)发现体温高于37.3℃的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配合驻点管控专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0)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或身份证件对检票上车乘客落实实名验证。
(11)发车前,打印省际客运班线运行管控单并签字,作为路单的附件。
(12)发车时,将路单和省际客运班线运行管控单交于当班驾驶员,并在浙江省道路客运网上售票系统(http://bbkbd.cn/SZh)上传管控单信息。
3、驻点管控专班
(13)对途经湖北省的每条客运班线的运营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14)核查客运站“三登记两备案”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客运站及时整改。
(15)核查客运站售票限制、实名验证、体温测量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客运站及时整改。
(16)加强巡检巡查,打击站外揽客、站外上下客、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
(17)落实体温异常和红黄码人员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行驶中
1、运输企业(驾驶员)
(1)对开行的途经湖北省客运班线,不得在湖北省境内上下客、滞留,不得在湖北省境内高风险地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接驳点接驳。
(2)督促驾驶员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行驶途中应尽量关闭车内空调,开天窗自然通风。
(3)车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加油站加油、接驳点接驳时,乘客下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逗留。
(4)班车全程尽量选择高速公路行驶,不得在途中上下客。
(5)及时对乘客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时,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6)行驶途中,要及时将有发热、干呕等状况的乘客隔离在留观区域,督促留观乘客不得私自离开留观区域。
(7)接驳运输车辆必须到指定接驳点进行接驳,或在凌晨2:00到5:00间停驶。需对接驳更换的新驾驶员检查健康码和测体温。
(8)落实车辆全程动态监控,杜绝“双超一疲劳”。
(9)途中遇停车休息、加油、接驳等情况,驾驶员都要清点乘客人数、核对身份,并在运行管控单上如实登记。
2、驻点管控专班
(10)核查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核实处置“两超一疲劳”行为,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11)车辆运行途中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协调当地政府或管理部门落实相关处置措施。
(三)到达外省车站后
驾驶员向客运站移交乘客实名登记清单,按照外省管控要求执行。
(四)进入我省车站后
1、客运站
(1)及时从网上售票系统下载外省进入我省班线的乘客实名登记清单,提前做好管控准备。
(2)接收到站班车驾驶员随车携带的路单(管控单),检查途中运行记录。
(3)对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清洁消毒,落实一趟一消毒。
(4)设置独立的省际客运班车下客区域和通道,落实封闭管理。
2、驻点管控专班
(5)检查出站乘客健康码或健康证明,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 37.3℃或持红黄码乘客,立即移交驻点卫生健康部门处理;对无健康码或健康证明的乘客,进行人员信息核录并指导其现场申领健康码;对老年人、儿童等无健康证明或无法申领健康码的乘客,转交驻点公安部门进行身份核验。
(6)发现驾驶员、乘客有发热、干呕等症状的,立即移交当地政府疫情管控部门。
(7)比对网上下载的乘客名单与驾驶员随车携带的路单(管控单),核对车号、驾驶员、乘客人数和身份证件,对手机号码等信息不全的要补充登记,对人数、人证不符的要核实是否存在站外上下客等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及时处置。
(8)在管控单上登记检查记录,将管控单记录上传到网上售票系统中(http://bbkbd.cn/SZh)对应车次信息后,实现管控闭环。每天将检查情况存档。
(9)对于车站不执行管控要求,放行无健康码或证明旅客上车、驾驶员中途不执行相关管控要求等情况,要督察企业整改,并可视情做暂停班线运行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