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名法官的8年野生动物保护之路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吴文诩、谢昊)当33岁的杨杰抵达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百望山顶时,还不到7点。薄雾渐起,初春的清晨格外寒冷。太阳初升时,一只雀鹰迎着热气流飞过,杨杰迅速按下相机快门。
“雀鹰主要捕食小型鸟类,一般栖息在森林里。”杨杰说,“在春天和秋天,百望山是20多种猛禽南北迁徙的必经之地。”
杨杰是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工作之余,他从事鸟类观测和野生动物保护已有8年。
出生于河北省坝上草原的杨杰,从小对野生动物怀有特别的感情。2012年,在一次爬山时,杨杰偶然结识正在进行鸟类观测的动物保护爱好者。交谈中,杨杰对野生动物保护产生极大兴趣,于是决定加入他们。
接下来的几年里,每到周末,杨杰都定时定点上山记录迁徙候鸟的种类和数量。其后,和其他志愿者一起,将观测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论文或者报告,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我觉得这是一项不能再好的爱好。它集保护动物、自我实现、锻炼身体、放松减压于一身,唯一的坏处就是装备有点费钱。”杨杰笑着说。
随着和野生动物接触的增多,杨杰开始关注野生动物盗猎现象。“很多人出于商业利益和猎奇心理,在山林和水库布下各种猎夹和猎套,无休止地猎杀野生动物。”杨杰说。
“制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杨杰介绍,对于很多法律意识淡漠的盗猎者,他会拿出具体法律条文和真实案例,告诉对方盗猎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制止不能,再果断报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这些年来,杨杰制止的盗猎行为和协助缴获的盗猎工具不计其数,救助的野生动物里不乏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有一个水库附近盗猎现象曾非常严重,因为我天天去转,现在基本绝迹了。”杨杰说。
在杨杰看来,保护野生动物非但没影响工作,反而让自己对工作更加投入。多年来,杨杰审理的案件质效在昌平法院名列前茅,并荣获“首都劳动奖章”“北京法院审判业务标兵”等荣誉。
“领导和同事都鼓励我,希望我把野生动物保护坚持做下去。”杨杰说,“现在不少同事加入我们的队伍,周末一起上山。”
让杨杰感到欣慰的是,国家立法也在不断完善。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这标志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升级,也是对野生动物保护者的莫大鼓舞。”杨杰说,“希望我们力所能及地保护野生动物,把它们当作我们的朋友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