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时隔一年多再次放松!广州全部商服类项目可以卖给个人了!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3日电(薛宇飞)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称,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这是时隔一年多,广州商服类项目调控政策的第二次松动。
3月3日上午,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第三十一条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第三十一条还称,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这是时隔一年多,广州商服类项目调控政策的第二次松动。2018年12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对2017年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政策进行了调整。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称,穗府办函〔2017〕65号文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规定的“商服类物业”,指该文件公布之日(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不执行此条规定。该意见自2018年12月20日起执行。
也就是说,2018年12月19日发布的政策对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进行了“新老划断”,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个人和法人单位都可以购买,而这之后土地出让成交的项目,只能卖给法人单位。今年3月3日的政策,就直接取消了“新老划断”,所有商服类项目都可以出售给个人和法人单位。
同时,新政策还取消了商服类项目限定最小分割单元的规定。根据2017年3月30日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商服类项目的规划建设及办理不动产证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新政策对商服类项目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旨在降低商服类项目的空置率和去化压力,也能缓解商服类项目企业的资金压力。
谢逸枫称,不再限定销售对象的政策落地后,个人也可以购买,将对商服类项目的销售带来很大的拉动作用,预计疫情后,广州商服类项目的成交量将迎来一波小高潮。(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张义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