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以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被批捕
正义网上海3月3日电(通讯员徐朦)疫情逐渐好转,但利用疫情进行犯罪的行为依旧猖獗,甚至有人认为只要什么都不交代就可以逃脱法网,怀着这种想法的犯罪嫌疑人小孙最终还是拿到了他的逮捕通知书,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将他的罪证一一搜集,铁证如山,他终将付出应有的代价。2020年2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小孙依法从快批准逮捕。
2020年2月6日,身在重庆的被害人小刘通过网络看到有人发布卖口罩的信息,急需口罩的小刘添加了对方微信,并约定以每个2.5元的单价购买8000个口罩,对方要求先支付定金,于是小刘微信转账3000元。可对方并未按照约定于第二天发货,并借口微信账户被冻结,要小刘向某银行卡账户再次转账3000元。小刘前后共计转账6000元,却未见对方发货,甚至已联系不上,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2月9日,小刘至重庆市公安局垫江分局报案。重庆警方经侦查发现,涉案微信号的活动轨迹在上海市,经两地警方协调,重庆警方将该线索及相关案件材料发协查至浦东公安分局。浦东新区检察院获悉后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民警经侦查掌握微信号持有者小孙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020年2月11日在小孙暂住地将其抓获。
然而,小孙到案后始终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谎称“已在2月1日至3日期间将涉案微信号和手机号都卖给他人”。这样拙劣的谎言很快就被公安机关识破。
民警经查询获悉,该作案微信号于2月6日晚收到被害人3000元资金后,与当日晚间有一笔30.80元消费,随后民警前往该地点调阅监控,监控中显示为小孙与一名女子在该店消费。通过该女子的指认,用涉案微信支付钱款的就是小孙。民警又通过侦查发现涉案微信号在收到3000元后分三次转账至涉案银行卡,并确认小孙使用的手机和涉案手机号在案发后的活动轨迹相一致。
种种铁证面前,小孙的“拒不认罪”显得极其苍白。2020年2月28日,浦东公安分局以小孙涉嫌诈骗罪向该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涉案手机号和微信号在案发前后均只有小孙使用,具有唯一性,故被害人被骗取的钱款亦应该被小孙获取并使用。根据现有证据认定,犯罪嫌疑人小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并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小孙企图通过谎言来“蒙混过关”,殊不知他的种种行为都已留痕,“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小孙不该心存侥幸,要知道证据也是可以说话的。同时检察官提醒,切莫利用疫情进行犯罪,害人害己。
(来源:检察日报战疫报道投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