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检察机关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办案五项机制
本报3月2日讯(记者赵莎)2日,海口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四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检察机关履职尽责工作有关情况。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检察院从1月31日起正常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截至2月28日,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案件379件,受理一审公诉案件143件,二审案件32件,审查逮捕案件91件,其他类型案件113件。其中涉疫情刑事案件受理情况分别为一审公诉案件2件、审查逮捕案件1件、适时介入侦查12件。
海口市检察院建立全市检察机关涉疫情刑事案件办案五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以及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案件的受理,做到及时规范受理、流转和送案,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且做好犯罪嫌疑人在押案件的超期预警和案件流程监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