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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疫情期间,就诊、取药、住院有这些变化

原标题:注意!疫情期间,就诊、取药、住院有这些变化

在2月28日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温晓清介绍了全市各医疗机构在防控医院感染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门、急诊和住院病房等医疗资源合理调配,满足人民群众急需的就医需求的情况。

温晓清介绍,全市二、三级医院建立医院感染查房制度,及时查找感染隐患。对就医患者实施分区就诊,减少交叉感染。医院实行人员“单向流动”,每个出入口对所有入院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加强病房门禁管理。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进入其他病区;除会诊和抢救等必须的医疗行为之外,医务人员也不得进入其他病区。

同时,根据患者情况,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层次,对不同风险层次的患者,实行差异化诊治。

对高风险患者,如新冠肺炎疑似患者,要组织专家组严格鉴别诊断、实行单人单间隔离。对中风险患者,比如有发热等临床症状但暂不考虑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患者,要经过专家组严格鉴诊排除疑似病例后,按医生诊断进行诊治。如需住院治疗,应暂时收到医院隔离病房,待确定无新冠肺炎相关表现后转入普通病房进一步诊治。对低风险患者,如无流行病史及相关症状的普通患者,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控制诊疗规范前提下,按正常的诊疗流程开展诊疗工作。

温晓清说,针对群众急盼的就医问题,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加急诊24小时接诊力量,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门诊要全面实行预约诊疗,推行分时段、错峰就医,减少人群聚集,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减少交叉感染。

“对于肿瘤患者,原主要接诊医疗机构要在精准鉴别的基础上,做好分类收治。非进展期肿瘤患者、良性肿瘤患者手术治疗暂缓。外地肿瘤患者建议首选在当地就近治疗。”

“对于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原则上由原接诊医疗机构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对外地临时性门诊透析患者,建议其暂时在当地治疗。”

“对于精神科患者,需住院的,应就近选择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发热患者应就近到发热门诊排查,精神科医生与发热门诊医生协作治疗。”

“发挥胸痛、卒中中心和专科医院的作用,做好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救治。”

温晓清表示,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产检与安全助产服务,坚守母婴安全底线。做好儿童预防接种服务,按照分区分级要求,组织指导接种单位分阶段恢复预约接种服务。同时,对于需要定期复查、长期用药的慢性病人,通过家庭医生等为其提供慢性病日常管理,根据患者实际病情可以将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减少患者就医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温晓清说,要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加强陪护与探视管理,“患者住院期间不应离开病房。对普通患者不安排陪护;对确需陪护的,仅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原则上在陪护期间不应离开病房,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患者家属探视。”

“各医疗机构要在不放松疫情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群众急需的治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坚决防止“一刀切”,损害群众正常就医权利。”

津云新闻记者马扬洋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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