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务总局: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纳税企业可补办
新京报讯记者2月2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即将启动,后续将推出24项具体措施。此外,2月纳税申报期限明日到期,受疫情影响仍无法申报的企业可补办。
据了解,今年是该项活动连续第7年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介绍,今年的行动将推出24项举措,主要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
◎非接触式办税出口退税时间再压缩20%
任荣发介绍,今年税务总局将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实现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的比例将从2019年的50%提升到70%;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2019年10个工作日基础上再提速20%,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
记者注意到,“非接触式”办税已经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作用。疫情发生后,税务总局发布了185个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引导其自助办理,预约办理,错期错峰办理等。
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税务总局两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除湖北省外,全国统一延长到2月28日,企业可依法在征期内申请延期申报。
申报明日到期,仍无法办理申报,甚至无法提交延期申报申请的企业该怎么办?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表示,针对这样的情况,税务总局采取了一项特殊的临时性措施,这类企业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继续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另外,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各级税务机关将依法及时核准其延缓缴纳税款申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渡过难关。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年底前取得实质进展
任荣发介绍,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上力争于今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推进,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标准制定、系统研发等准备工作。
对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控设备第三方收费问题,税务总局也有考虑。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介绍,在先行先试地区,将免费为新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纳税人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无需再向第三方购买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为下一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将出台减免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税务总局同时考虑到了疫情影响,对疫情期间的涉税事项及中小微企业面对的实际困难作出具体政策安排。任荣发介绍,税务总局联合多部门分三批出台税费支持政策,目前,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减免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具体来看,第一批优惠政策联合财政部等共制发12项,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如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批聚焦为企业减负,推动复工复产,联合人社部等制发了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目的是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帮助其渡过难关。
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介绍,这批政策共3项:一是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三是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
记者注意到,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更早之前召开的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则明确,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余淼杰认为,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减税。政策直指此次疫情中受冲击最大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将给民营和小微企业注入强心针。
新京报记者姜慧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