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强化医用物资调配监督为疫情防控护航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这些消毒水的来源渠道是什么?哪些是捐赠的?主要是用到哪里去?详细记录让我们看一下……”2月19日下午,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到芗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疫情防控医用物资调配情况。
物资保障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漳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部署,就加强疫情防控医用物资调配监督工作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一盘棋”意识,督促各职能部门将重要医用物资统一调配工作落实落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漳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1+X”监督机制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疫情防控医用物资调配情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廉洁、公开要求贯穿物资调配全过程,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统一调配、统一信息报送”,确保疫情防控医用物资调配规范有序。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深入市医院、市急救中心、市疾控中心等重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督查,紧盯医疗物资的接收、分配、审批、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督促系统所属单位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医疗物资接收、调配全过程的管理登记,做到公开透明。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市医保局做好医疗物资调配工作,及时梳理配送企业相关药品情况,优先保障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对企业存在个别药品库存较少的问题,及时报省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协调供货。
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工信局做好对全市防护物资复工复产企业的“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复工复产企业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稳产增产。对于口罩、防护服、防目镜等紧缺物资,督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物资保障组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先重点保障医疗系统需求”“优先重点保障市、县指挥部等基层工作单位,公共交通、公安、窗口、宾馆等公共服务部门”“优先重点保障市直及县区涉及到基层检查检测和服务的单位”等“三个优先保障”原则向一线倾斜。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查看台账、现场盘点、随机抽查核实等方式,对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管理、分配、使用以及物资调配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严防滞留、截留、挪用防控医用物资。
漳浦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群众反映的物价、日常生活物资供应等问题,督促驻在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市场监管,走访全县医药用品经营及民生物资销售单位,发放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同时,约谈口罩等重点商品经营企业主,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对粮油米面等13项民生物资商品的价格实施每日监测,及时掌握口罩等商品的价格异动和舆情,努力保障市场供应。
芗城区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深入辖区防疫指挥部、卫健局、疾控中心、各镇(街)、村(居),通过查阅台帐、走访干部群众等方式对疫情防控物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防疫物资接收要有入库登记,出库同样要做好登记,要严格执行谁接收谁签字、谁保管谁签字、谁领用谁签字等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督查组第一时间向村(居)和镇(街)主要负责人反馈,并跟踪督促整改。
长泰县坂里乡由乡党政办统一归口管理、审批和调配医疗保障物资。乡纪委则通过实时监督,督促乡党政办把廉洁、公开要求贯穿物资管理、调配全过程,确保重要防控物资调配工作规范有序。
东山县纪委监委派出“特别纪检组”进驻防疫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实时监督医疗物资的采购、调拨和分配发放。同时联合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成立8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药店、诊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进行巡回检查,设立疫情防控举报电话专线,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督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截至目前共对3起发布不实信息导致哄抢物资和1起哄抬物价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5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则立即责令进行整改。
“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抗疫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漳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擅自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重要医用物资、救援款物及分配中优亲厚友,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