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河区:成立6个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东河区纪委监委及时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成立6个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置工作专班,压实责任,精准发力,迅速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大清扫行动取得切实成效。
制定行动方案,突出重点明确时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方案,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工作重点目标、阶段安排和工作时限,要求所有交办信访举报件无特殊情况在6月底之前办结。同时将大清扫行动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深化“三务”公开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落实,高效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包案督办责任到人。召开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员会扩大会议,对基层“微腐败”大清扫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区纪委监委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配强工作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组织指导全区的大清扫行动各项工作,对梳理排查出的41件信访举报实行包案督办,由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牵头督促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办理结果严格把关,确保将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到基层“末端”,推进到最后“一公里”。
分析研判线索,靶向对症分类处置。对包案处置的信访件分类进行分析研判,对反映的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反映“三务”公开方面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做好督促工作。(东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