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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南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涉防疫物资诈骗案

原标题:山东青岛市南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涉防疫物资诈骗案

正义网青岛2月26日电(记者郭树合通讯员周慧马玥)2月25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防疫物资的诈骗案提起公诉。

据悉,2月11日,被告人桑某某(男,19岁)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网友发布求购口罩的信息,遂编造自己手中有口罩并有额温枪购买渠道的谎言,后以先支付货款为由,诈骗受害人人民币26.5万元,赃款用于网络赌博及偿还个人债务等。

2月14日,市南区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桑某某立案侦查,次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接案后,该院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交流情况,详细查阅案件材料,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完善证据链条。

2月21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检察官立即电话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阶段及各项诉讼权利义务。2月24日,检察官书面审查全案证据后,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在线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之后,检察官根据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提出量刑建议。

犯罪嫌疑人桑某某在辩护律师的见证下,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检察官与法院沟通,确定此案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2月25日,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院以被告人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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