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靖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假借代购口罩诈骗案
2020年2月25日上午,靖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例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代购越南口罩诈骗案,为确保案件审理公开、公正,及案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该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满利用疫情期间群众急需口罩的心理,于2020年2月8日,向唐某虚构可以从越南购买口罩的事实。后当日22时许至次日0时许,唐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何某满6万元,被告人何某满收到上述钱款后将钱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后,被告人何某满主动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作了最后陈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6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何某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为赌博而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等,当庭判决:被告人何某满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据悉,靖西法院于2月24日受理该刑事案件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吉宁高度重视,秉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立即部署召开涉疫情刑事案件分析研判会,经研究由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王木高担任案件审判员,并采用网上庭审直播方式,以案说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避免了人员聚集造成疫情期间病毒传播风险。案件庭审直播前,卢吉宁院长亲自到庭审现场了解开庭防护措施、庭审直播等相关落实情况,该案从受理到宣判不到24小时。自疫情爆发以来,靖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靖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惩该类刑事案件,坚决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