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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原标题:玉林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1.陆川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干部李勇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李勇军任陆川县古城镇陆因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村工作组长期间,未严格执行自治区“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的驻村工作要求,其中2016年每月驻村仅5天至8天,没有认真履行职责,驻村扶贫工作完全推给村“两委”干部协调解决。在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勇军还以陆因村委会的名义虚开证明,虚构驻村天数51天应付组织考勤。2019年9月,李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福绵区成均镇和合村委副主任钟凤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至2018年,钟凤林任成均镇和合村委副主任期间,违反改厕改厨政策中农村“一户一宅”配套“一厕一厨”的有关规定,在开展改厕改厨审核时对申请材料把关不严,导致和合村55社2户村民2017年至2018年重复申报领取改厕改厨实物补助(实物以化粪桶、洗菜盘和碗柜发放,折合人民币2154元)。2019年11月,钟凤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博白县博白镇富石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胡育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博白镇富石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胡育堔在2016年水库移民分散居住旧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未经实地验收就签名确认移民户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导致上江浪村民小组一村民在没有建房的情况下,获得国家补助的水库移民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2019年12月,胡育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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