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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程序可简权利不减

原标题:福建连江:程序可简权利不减

近日,福建省连江县检察院对陈某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案,批准逮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对另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

2月1日下午,该案由公安机关提请连江县检察院审查逮捕,7人中,林某不满 17岁。“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防疫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方式以案卷审查为主。”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程序可简化,但不减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可简化讯问程序的6名犯罪嫌疑人,该院分别送达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但林某是涉罪未成年人,必须提审讯问,而且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须在场。”检察官发现,在侦查阶段讯问林某时,是合适成年人到场,他家在本县农村,与父母居住在一起,应先通知其父母到场。能联系得上吗?

经过多方努力,5日上午,检察官了解到林某母亲的通讯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后,驱车前往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并给林某提供了口罩,提审在其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6日,经审查,对该案涉嫌聚众斗殴罪的5名犯罪嫌疑人,该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不批捕的理由,我们作了充分详细说明。对后续侦查活动提出了10点具体侦查取证意见。”检察官认为,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

“防疫办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办案质效不能因防疫降低标准、放松要求。”连江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永标表示,越是在特殊时期,越要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防止带病批捕、带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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