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部:对落实不力、隐瞒真相的失职渎职人员从严追责
新京报快讯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公正执法,避免出现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过度执法等情形;对落实不力、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失职渎职人员,从严追责;坚决防止执法人员带病上岗。
不得“一刀切”采取一律封闭管理、强制劝返等极端措施
《意见》要求严格执法,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要组织推动本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惩处,该严的要严、该重的要重、该快的要快,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要依法履职、执法有据。在采取强制隔离、封闭场所、交通检疫等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时,依法审慎作出决策,避免过度执法,尽量最小程度地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
《通知》强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不得“一刀切”,采取一律封闭管理、强制劝返等极端措施。要依法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不得限制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行政征用时,要遵循依法、必需、合理的原则,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并依法及时给予被征用人相应补偿。
不得在行政执法中对外地企业和公民区别对待
执法过程应坚持公正执法,《意见》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杜绝执法随意、执法不公。坚持过罚相当,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形,依法给予相应处罚,防止和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不得在行政执法中对外地企业和公民区别对待。
《意见》同时要求文明执法,指出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杜绝粗暴执法、生硬执法,避免激化矛盾,引发对立冲突。严禁以执法名义打击报复行政相对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对落实不力、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的失职渎职人员从严追究责任
《意见》强调了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对疫情防控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该追责的严格依法追责。
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干扰、妨碍、抗拒有关疫情防治工作的失职渎职人员,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执法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协调有关部门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执法一线工作需要,配足配齐行政执法设备和防护装备,加强口罩、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以及就餐、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的后勤保障。
并且,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健康检查、业务指导、上岗培训和安全保护,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新京报记者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