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官商勾结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南粤清风网
为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深入整治官商勾结、打着领导干部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促进“亲”“清”政商关系形成,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官商勾结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原书记温国伟纵容或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为工程建设商承揽工程提供帮助问题
2010年至2016年,温国伟任连山县委书记期间,纵容或默许其胞弟温某某、妻兄罗某某利用其作为连山县“一把手”的职务影响,承揽或介绍他人承揽连山县政府工程并从中收受大量好处费。温国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清远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2017年11月,温国伟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二、清新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何霖生为房地产开发商、工程建设商、燃气供应商提供帮助收受贿赂问题
1992年至2017年,何霖生利用其先后担任清新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影响力,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多次在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水电开发、煤气站经营等方面为社会老板谋取不正当利益,从中收受巨额财物。何霖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2月,清远市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佛冈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冯炽兴为商人在土地开发、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调整容积率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问题
2006年至2013年,冯炽兴利用先后担任佛冈县汤塘镇党委书记、佛冈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新区开发、旅游开发、房地产项目调整容积率方面为他人给予关照、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房地产商、旅游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等商人巨额财物。冯炽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7月,清远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2018年8月,冯炽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四、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副局长沈海鸥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沈海鸥在担任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信息化科、技质科的职务之便,在其妻子谢某某和社会老板梁某某筹备成立清远市信息化协会、以及代理清远市某铝业有限公司申报项目资金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沈海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清远市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2017年12月,沈海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清远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