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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微信连线看守所  2起刑事案件当庭宣判

原标题:法院微信连线看守所 2起刑事案件当庭宣判

法院微信连线看守所  2起刑事案件当庭宣判

2月18日上午10时,大新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内,一起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正在以网络庭审方式开庭审理。整个法庭只见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戴好口罩端坐,未见公诉人及任何诉讼参与人。原来,考虑到被告人吴某羁押在大新县看守所,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该院通过微信远程视频连接看守所、检察院与法院审判庭及辩护人,四方异地远程参与的方式进行庭审。这是大新法院首次利用微信远程视频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被告人吴某在某网吧上网期间,因不满邻座的廖某吸烟,回家后心生怨念,便返回网吧用利器将廖某砍伤致重伤二级。经鉴定,吴某患有冲动性人格障碍,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吴某的家属赔偿了廖某医药费等费用共计58300元并取得谅解。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此前,该院已成功利用微信视频连线的方式成功开庭审理6起民事案件,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羁押于看守所,疫情防控期间,看守所防控更为严格。为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实现疫情防控、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大新法院积极与县看守所、县检察院等部门协商,克服设备难题,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刑事案件微信远程庭审系统成功上线。

当天上午,大新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微信远程庭审模式,对2起刑事案件完成审理并当庭宣判,微信开庭与以往普通开庭形式不同,威严不减。庭审过程中,控辨双方在合议庭组织下,通过微信连线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庄严有序,仅用了1个小时时间。紧接着,另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无缝衔接,实现防疫期间法院审判资源的充分利用,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利用微信视频开展远程庭审是大新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必要的诉讼活动,不仅有效落实了疫情联防联控要求,而且贯彻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司法改革要求。目前,大新法院微信远程庭审模式主要运用在公告开庭的民事案件及案件事实较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中试行,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根据试行效果和疫情防控形势,探索尝试扩大适用案件范围,为法院战“疫”工作注入“智慧”的力量,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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