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线人员待遇如何落实?患者有哪些政策保障?看权威解读
先救治后结算;防控一线人员临时补助发放不受编制身份、限制。
新京报讯(记者许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医务人员待遇落实工作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副司长段勇介绍,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临时工作补助发放,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以具体参加实际工作为准。
一线人员临时补助怎么发?
段勇介绍,已快速出台一系列待遇保障政策,包括医务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向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工作补助等措施。
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发放,地方上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汇总后,每月10日报国家卫健委,国家卫健委审核后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地方财政先行垫付,最后由中央财政据实结算。对于各地派出到湖北的医务人员,由派出地进行单列统计汇总。
发放范围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2016年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政策来确定。“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人员范围的确定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以具体参加实际工作为准。”段勇说。
患者可享受哪些医保政策?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介绍,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还是异地患者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动态调整医保的支付范围,将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
熊先军表示,目前全国所有专治医疗机构都纳入了定点,救治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的都予以报销。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在开业的同时就纳入了医保定点。近期武汉市防疫指挥部征用的第四、第五批定点医疗机构中的武汉市新城医院等也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总额预算会不会超支?
熊先军表示,为确保收治的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医保部门及时调整了专治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列预算,不占用当年的总额预算指标。
为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向专治医疗机构预付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新冠肺炎的医疗救治。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确保及时结算,保证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截至2月19日,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部门提前拨付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专项资金171.79亿元,其中湖北预拨付30.16亿元,武汉市预拨付9.02亿元。从目前确诊和疑似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来看,预拨付资金能够满足现阶段的医疗救治需要。
慢病患者开药量是否放宽?
熊先军表示,目前已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各地也积极落实,例如山东、海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对于门特病等患者,支持根据病情需要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北京市支持所有门诊用药在遵医嘱、保安全的情况下,开药量放宽至3个月。
新京报记者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