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健康管理避免人流聚集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赵汶)19日,海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网上举行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口市卫健委副主任周干针对商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周干表示,目前,海口市部分商场已陆续开业,为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应做好以下几方面防控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多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可通过滚动宣传标语、播放视频、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强健康管理。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进入的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
(四)做好个人防范。商场内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禁入。销售人员、收银员、接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和口罩。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人与人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五)避免人流聚集。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等可能造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和员工自发性的聚集活动等。商场中的餐饮集中区或员工用餐服务,推荐采用打包带走方式用餐,取餐时注意避免人员间直接接触。避免聚集食堂用餐,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