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东莞已立案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69宗 查处80宗86人

原标题:东莞已立案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69宗查处80宗86人

东莞已立案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69宗 查处80宗86人

昨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陈帆摄

昨日下午,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指挥部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曾平治主持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天泰通报了我市打击处置涉疫违法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锡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向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丽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东超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通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东莞始终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日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印发我市《关于严厉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出台二十条措施,严厉打击处理三大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对全市政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妨害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作出部署。

发布会介绍,东莞专门设立法治保障工作小组,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分别组建涉疫情案件专办组,做到涉疫案件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

据统计,截至2月13日,全市共立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69宗,共查处80宗86人。其中,行政案件共查处31宗、36人;刑事案件共查处49宗、50人。检察院已完成提前介入43件,批捕7件7人,起诉3件3人。查处的涉疫情刑事案件中,案件类型包括8个方面,分别是诈骗39宗、占79.6%,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宗、占4.1%,妨害传染病防治案2宗、占4.1%,妨害公务2宗、占4.1%,寻衅滋事、抢劫、盗窃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各1宗,共占8.1%。

发布会还介绍了全市政法系统大力推进各类涉疫普法宣传等情况。

/相关新闻/

东莞首次宣判涉疫情刑事案件

判一年八个月!罚金2万元!

东莞时报讯(记者向连)昨日上午10时,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开庭,“隔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黄某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该案从2月5日公安机关获批逮捕起,仅用9天时间,依法完成了该案的批捕、起诉、审判各项工作。

春节放假后,在广州打工的黄某勇和女朋友一道,回到了女朋友广西老家过年,结果不到一个星期,就把和女友一起用来过年的2万多元输光了。

1月27日,黄某勇获悉有人要大量购买口罩,当即打起了歪主意,并从朋友处获得了被害人廖某的微信号,与廖某“谈生意”。黄某勇向廖某表示自己可以从佛山出货6万个口罩,廖某信以为真,当晚就通过微信转了3万元给黄某勇。

拿到钱后,黄某勇随即就将廖某“拉黑”,后来廖某报警。1月30日,黄某勇在回家的路上被公安机关抓获。

/热点问答/

问:关于故意隐匿、隐瞒自己或亲属疫区出行史等信息的违法行为,是有发病的当事人隐瞒的才是违法行为,还是说无论是否发病的只要隐瞒都是违法?

答:无论是否发病,只要隐瞒都是违法的。对于故意隐瞒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病毒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卫生安全的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问:现在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期。由于疫情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可能面临着资金、用工等方面的困境,可能会引发大量诉讼案件。法院有什么护航举措?

答: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在全省率先发布了《关于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共16条,明确从保护企业稳定用工、保障企业稳定用房等方面,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企诉讼案件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快办案节奏。

对于以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为当事人的案件,在支持市政府降低企业租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打击“二手房东”炒作行为,稳定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秩序。因疫情导致企业按期还款存在困难,依法妥善处理,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加大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支持力度。

相关阅读:
2020年2月14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海盐:多措并举,海盐县科技局全面战“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