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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紧盯防疫资金物资 从严开展监督

原标题: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紧盯防疫资金物资从严开展监督

疫情发生以来,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的三家单位积极作为,及时下拨防控专项工作资金,广泛开展资金和物资募集工作。目前,省总工会已下拨1814万元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省妇联下属的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共计收到捐赠款540余万元,物资价值44万元,团省委下属的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也已经募集到834余万元,物资价值212余万元。

为规范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确保用到刀刃上,用到疫情防控需要的地方,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从严开展监督。一是严格受捐程序。要求接受捐赠的单位统一公布账号和联系人,并向社会承诺所有筹集的爱心款(物)全部用于省内外疫情防控。二是严格资金拨付和应急募捐管理流程。要求各单位从应急救援启动、资金(物资)筹集(募捐)、募捐款物使用、应急物资采购等方面进行全流程控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采购质量。三是严格资金(物资)分配。要求各单位下拨的资金和物资,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程序,分配去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使用对象。对下拨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和物资,要求严格按照《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上级有关的文件规定,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格按照使用对象使用资金和分配物资,不得用于与疫情防控无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对违规使用防控专项资金和物资的将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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