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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法院出台若干意见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原标题:省高级法院出台若干意见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七类犯罪行为成严厉打击重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2月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省法院加强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件审理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从严惩处,严厉打击在公共场所向不特定人传播病原体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在其他场所传播病原体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暴力伤医、暴力抗法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散布不实信息、故意扰乱社会秩序、制造恐慌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利用疫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仍然实施非法捕杀野生动物、制售野生动物制品等活动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职务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其他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犯罪行为。

同时,意见要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强化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意见还提出,要善于利用信息化工作手段,着力推行网络办公、办案,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会议或其他集体活动。要积极借鉴有益经验,主动采用网络庭审、“移动微法院+多方视频”等诉讼服务和庭审模式,强化网络送达、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网络查控等技术手段,做到防控疫情和案件办理两不误,确保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不因疫情防控而停摆。(于瑞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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