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殊时期检察机关体现担当 5小时内完成高质量审查
“这类案件虽然简单,但整个流程走下来,过去至少也得两天,原本以为很难在看守所全面封闭前办结的,没想到检察院在疫情严重的特殊时期体现了担当,效率提高了好几倍,真了不起。”2月3日上午,河南省社旗县公安局的赵警官在看守所对6名在押人员宣布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个月的决定书后,对在场的驻所检察室副主任康国轼感慨道。
2月3日早上7点多,南阳市检察院检察一部干警尤冬正在家吃早饭,部主任蔡春源来电说:“南阳市公安局决定从今天中午12点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Ⅰ级响应,对全市看守所实行封闭管理,宛城区、社旗县公安机关各有一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需要提前办结并向在押人员宣布,我已和案管办沟通将这两起案件指定到你名下,由你负责办理。”
尤冬放下碗筷,换上制服,跟妻子简单交代几句,就开车赶赴单位。这两起案件分别是宛城区李某等12人涉嫌寻衅滋事、盗窃、抢劫案,社旗县张某等6人涉嫌诈骗案。系统显示,宛城和社旗两地公安机关在当日8点前提请当地检察院,当地检察院案管办扫描案卷并跨院共享、制作并上传相关文书和报告后网上报送南阳市检察院,市检察院案管办值班人员已受理并指定到尤冬名下。
尤冬认真审查了电子卷宗和相关文书、报告,发现部分嫌疑人的逮捕证和提请延押报告等材料缺失,马上拿起电话联系基层院办案人员,要求立即将缺失文书、报告补齐。为提高效率,他和相关人员沟通后决定,报告在不影响审查的情况下可简化制作,文书、报告制作和案件审查同步进行。
为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尤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进行反复审查。他认为,这两起案件都是犯罪嫌疑人较多、涉嫌罪名较多、犯罪事实较多,案情复杂。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提审多名嫌疑人有安全隐患,且全市看守所马上要封闭管理,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无法侦查终结,符合延长的法定条件,决定批准延长两起案件共18名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制作完成后,已是上午10点55分。尤冬通知市检察院办公室值班人员及时加盖电子印章,然后将文书跨院共享并通知两个基层院干警在本地打印,交给当地公安民警领走并到看守所及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