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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不能超过3.15%

原标题:央行: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不能超过3.15%

为深入贯彻落实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7日,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主持会议,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讲话。

会议认为,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地方、各部门正在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金融部门早响应、快行动,一系列疫情应对措施精准有力。人民银行主动履责,勇于担当,密切跟踪研判疫情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30项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专门措施,超预期提供流动性支持稳定金融市场,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专项再贷款是支持保供的重要宏观政策,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份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重点省份省级政府确定名单。

金融机构负责审贷和贷后管理,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的利率不能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目前为3.15%,鼓励金融机构以低于贷款利率上限的利率发放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的贷款利率贴息50%,确保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

会议指出,人民银行系统要把专项再贷款快速精准落实到位,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发挥专项再贷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作用。要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提高效率,尽快放贷,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要建立金融机构贷款电子台账,跟踪监督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将资金第一时间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贷后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贴息贷款的专项跟踪审计,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会议强调,人民银行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专项再贷款工具为抓手,全力做好支持疫情防控金融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并肩作战,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保障金融服务通畅,体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用好专项再贷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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