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诚意满满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给企业经营带来的压力,我国多个省份密集出台应对措施,与企业共同“战疫”。据记者了解,除了苏州外,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等地相继出台文件,从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方面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在2月3日上海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企业减负的相关政策。
这些措施包括——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预计当年将为上海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上海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上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上海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同样在2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以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文件指出,要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降低疫情灾害影响。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
文件明确,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将1月份、2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2月3日,记者还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经开区管委会从医、食、住、行、供、销、外、保、审、奖十个方面出台支持企业“控疫情稳增长十条”,确保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经开区有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希望通过一定的政策引导,传达给企业这样的信息,那就是一时的困难并不可怕,我们将继续为创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全要素支持,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