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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公款报销男朋友所赠钻戒的女局长 狱中获减刑

原标题:曾公款报销男朋友所赠钻戒的女局长,狱中获减刑

来源:北京青年报

2月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发现,近日,江西萍乡市民政局原副调研员、安源区民政局原局长刘凌云的刑事裁定书被公布。

法院认为,刘凌云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天。(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5月9日起至2025年11月29日止)

资料显示,刘凌云,女,1966年1月2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学文化,现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

2014年7月15日,刘凌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宣判后,刘凌云不服提起上诉,后被驳回,维持原判。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1月,新华网当时的一篇报道披露了刘凌云的违纪行为:其常以公款报销个人购物和消费的形式敛财。其中,刘凌云的男友送给她一枚钻戒,所花费的2万余元也被她开成3张金额较小的发票,分成不同的月份在本单位报销。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刘艺龙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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