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疫情之下,金融如何助力小微企业
金融支持的最终效果取决于政策落实程度,即有多少新增信贷能够落到因疫情而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头上。
▲图片来源:新京报网
文|王霄
疫情至今,全国开启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抗疫之战。在居家隔离、延长春节假期等防控措施,对经济的短期冲击成为大概率事件。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金融支持。
对此,新京报记者连线多位专家学者,就《通知》如何助力小微企业展开探讨。
访谈嘉宾(排名按姓氏拼音排序):
李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小微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刘晓光(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政府债务中心主任)
孙文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差异化金融优惠服务,支持企业维稳运行
新京报:请问《通知》对小微企业有哪些支持政策?如何理解这些金融举措?
刘晓光:《通知》进一步强化了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其中,与小微企业直接相关的举措主要包括四种。一是通过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是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三是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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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四是专项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同时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据报道,央行将提供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向应对疫情的医用和生活物资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孙文凯:中小微企业一直是我国企业正规渠道融资难的主体,其在正规金融部门贷款方式多为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较少。现在很多企业的贷款抵押物已经用尽,难以获得新增贷款。
在疫情影响其收入流情况下,银行主动增加贷款和延期还款对这部分企业非常关键。另外,由于成本压力,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维持运营的现金流难以支持超过两个月,此时增加贷款助其渡过难关非常必要。
政府应该对部分小微企业直接进行补贴
新京报:您认为这些举措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和影响有何不同?
李焰: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小微金融研究中心2019年对全国113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微型企业中50%以上属于餐饮住宿、批发零售,小型企业该比例低一些,但也接近30%。如果考虑文化旅游,这个比率会更高。
本次疫情正值春节期间,全国大部分地区餐饮住宿、批发零售、旅游行业几乎全部停业。这对一些资金实力弱的小微企业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因此,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力度刻不容缓。
刘晓光: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小微企业来说,这是一场“及时雨”,不仅有助于保障企业存活和渡过财务难关,也有助于稳定预期和投资用工计划。
2003年“非典”疫情防控是从3月开始,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受冲击有限。在“非典”疫情防控前,企业不仅已经有了一定的生产和销售活动,而且许多企业已经完成了新年的投资计划和用工计划,部分订单也已经签订。因此,短期停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冲击可控,对全年的生产和订单可以进行错期安排。
但是,与2003年的“非典”疫情有所不同,本次新型肺炎疫情从一月份春节前夕暴发,不仅对一季度企业生产形成直接的冲击,也会对企业制定2020年生产、投资和用工计划产生形成不利影响。企业新年的投资计划、用工计划均未制定完成,甚至很多服务行业的小微企业新年备货被迫清空,导致一季度可能出现亏损情况,对全年的投资预期和用工也会形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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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五部门联手金融支持防控疫情举措,不仅有助于企业减少一季度财务损失,克服短期困难,更有助于企业稳定预期,合理规划全年的投资和用工计划,为下半年经济复苏做好准备。
孙文凯:上述举措对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一定积极意义,能够保证其维持运营,并在关键时刻给企业提升信心。其最终效果取决于政策落实程度,即有多少新增信贷能够落到因疫情而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头上。
另外,仅仅通过金融借贷支持中小微企业是不够的。因为如果收入源头缩减不能解决,小微企业也缺乏动力去新增借贷。因此,为体现同舟共济原则,应该为部分企业发放政府补贴,尤其是在抗疫过程中有一定贡献的小微企业,这能起到更及时和更有效的作用。当然,一切努力效果的好坏都取决于疫情的持续程度。
疫情之下的各类政府决策,需考虑中小企业承受能力
新京报:您认为在疫情之下,结合此次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如何更好地自我发展?
李焰:一方面,建立通畅的信息发布渠道,让小微企业第一时间知道金融优惠政策;落实具体实施部门,让小微企业准确对接并且迅速得到信贷优惠。要知道,紧急时刻金融优惠措施每提前一天送达,小微企业也许就能多一批存活。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类以小微金融为主业的金融机构作用,为他们提供方便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这个队伍构成中,不仅仅是银行,还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仅仅是金融国家队,还有业绩卓著的民间队,不仅仅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有金融科技企业。
另外,各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规定精神,相继提出自己的解释和规定,主要涉及因延迟企业复工或疫情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劳动涉及的工资支付、调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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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政府的相关规定由中小企业参考执行。如果强制执行,政府需要出台更多配套政策,比如企业按照当地低保补助水平的两倍发放,并且在后期分多次补发,并在个税中扣除,在企业所得税中三倍扣除。
疫情下政府各种政策出台之前,需要考虑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建议政府制定政策时,需要时刻注意出台政策的法律边界,最好是以倡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让企业量力而行。
□王霄(新京报智慧城市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李碧莹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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