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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税务系统发出温馨提示 本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原标题:全省税务系统发出温馨提示本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月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传来消息,为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税费服务工作,全省税务系统本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据介绍,正式上班之后,所有税务系统将对办税缴费服务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努力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并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前来办税缴费时按要求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对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对体温超过37.3℃的,将立即报告当地指定疫情防控部门。

同时,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接触”原则,优先选择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邮寄申报等“非接触式”网上办理途径,减少赴实体大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其中,企业和个体户涉税业务办理:可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用、发票代开、新办纳税人信息补录、即办注销等常见涉税业务。也可关注“山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服务-电子税务局”进行微信办税;也可通过各地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银行网点等办税场所的自助办税终端和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网点办理发票申领等常见涉税业务。

自然人涉税业务办理: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常见涉税业务,相关操作指引请登录山西省税务局官网“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资料下载”版块参阅。也可登录手机应用市场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等常见涉税业务。如需办理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自然人涉税业务、发票代开等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如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登录山西省税务局官网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登录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也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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