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早于3月2日开复工
1月31日,市住建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并;疫情防控、轨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工程,经市住建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紧急通知要求,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返并后,用工单位要逐一登记造册(包括期间行程)。对来自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返并人员以及与其有密切接触者,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防疫部门备案,进入施工现场前要隔离不少于14天。所有从业人员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加强工地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营造良好生活工作环境。对生产场区、办公区域、员工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必要的防疫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和物资。各建设项目开复工后至疫情解除前,实施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将防疫工作的落实作为开复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在日常检查中增加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各级检查人员要配备必要防护设备,加强个人防护。同时,建立日报告制度。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