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太原工地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工程参建人员和广大市民生命安全,1月31日,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后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总包单位承担施工现场防控直接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其中,太原市新建项目和节前停工的在建项目不得在3月1日晚24时前开工、复工,拟返并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在3月1日前暂勿返太原;疫情防控、轨道交通、污染治理等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工程,经市住建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对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应分批有序组织返并,并严格履行疫情筛查和疫情防控方案报备。
另外,所有建筑工地从业人员返回太原后,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返并人员以及与其有密切接触者,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防疫部门备案,进入施工现场前要隔离不少于14天。所有从业人员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通知还要求,要对生产场区、办公区域、员工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必要的防疫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要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和物资。各建设项目开复工后至疫情解除前,要实施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同时,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日报告制度。(总台央视记者宋云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