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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生产日期标注为下个月 密云一药店被罚三万元

原标题:口罩生产日期标注为下个月密云一药店被罚三万元

消费者遇到疑似问题口罩,可向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69060930。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璐)据密云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今天(1月31日)消息,密云一家药店因为销售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6日”的口罩被市场监管局“盯上”,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召回已售问题口罩85片,并处以3万元罚款。

口罩生产日期标注为下个月 密云一药店被罚三万元

涉案口罩产品。图/

密云区官方微信公众号

疫情发生以来,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等与百姓密切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

2020年1月29日,密云区市场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发现某小区微信交流群中有群众反映:某药店经营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口罩,并晒出产品照片,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6日,明显存在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对重点可疑区域进行筛查,快速锁定涉事药店为北京慧源堂药品有限公司第十分店,并通报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当场固定证据,对涉案物品16包(20片/包)问题口罩采取强制扣押措施,同时要求当事人立即召回已售问题口罩85片,并实施扣押。

现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第一时间将上述线索告知涉案产品标称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涉及刑事犯罪线索通报了公安机关,并报备检察院,公、检机关对案件情况将随时跟进,后续市场监管部门将本着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者遇到疑似问题口罩,可以向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9060930。也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在“医疗器械”栏目查询核实商家、产品等相关信息。

新京报记者张璐

编辑张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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