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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原标题:黑龙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1月29日黑龙江省举行第二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黑龙江省财政部门对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给予兜底保障,具体是如何兜底?

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大伟: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就医地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考虑到各市县的实际情况,对中央财政补助后,剩余的40%医疗费,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总台央视记者王跃军杨洋彭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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