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防护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价格监管河南出台十大措施
来源:大河网
会议现场
在长垣万全大药房调研
1月27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长垣市召开加强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工作现场会,对加强防护医疗器械市场监管、质量监管、价格监管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动员,并出台了十大举措。
长垣市作为全国防护类医疗器械的重要产区,保证产品质量、维护价格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对于在最短的时间内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针对防护类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价格监管,会议指出,重点要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是要对辖区内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服生产厂家严格监管,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产品质量关。
二是加强经营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未经许可(备案)经营上述医疗器械;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上述医疗器械产品。督促经营企业切实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杜绝不合格卫生防护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强化医疗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严查是否存在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上述医疗器械,督促医疗使用单位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医疗使用单位落实使用防疫用药品、医疗器械前的检查核对制度。
四是加强防护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义务,及时对不良事件分析研判,做好上报和处置工作。
五是加强市场巡查,对疫情防控涉及的防护类医疗器械、消毒液、抗病毒药品、治疗感冒药品等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实施严格监管,努力稳定价格水平。
六是加强提醒告诫,督促企业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有关规定,明码标价,不虚构原价,不串通涨价、不搞价格垄断、不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和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七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保持12315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密切关注举报工作动态,对涉及疫情防控用品、药品的举报投诉,要格外重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和反馈。
八是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和价格违法案件,公开曝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是加强监管队伍管理,明确监管任务、监管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工作损失和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十是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及其它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报告,依法依规迅速开展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会前,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深入河南亚都集团生产车间、长垣张仲景大药房、万全大药房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了解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生产情况和消毒杀菌用品的供应销售情况。大河网讯(政务记者康世甫鞠海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