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人海量个人信息疯传,非常时期隐私就不受保护了吗?
来源:南都周刊
身份证号、手机号、酒店房号……湖北返乡人员的海量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疯传。但请不要忘记,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在特殊时期,也不例外。
文|林铭豪冯洁编辑|小豆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持续升温,全国各地纷纷提高了相应的防疫级别。除了各省市陆续宣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之外,地方、社区、村落也开始通过各种措施,例如排查返乡人员、呼吁自我隔离等方式阻击疫情的扩散。然而,近日,一些泄露、传播武汉乃至湖北返乡人员个人信息,进而歧视当地人员的声音和做法开始出现在公众视野。
泄漏的个人信息
25日,微博上出现的“武汉返乡人员信息被泄漏”的话题阅读量已经超过2800万,其中的留言反馈者不少是武汉各高校的学生。
“我的身份证、手机号码等私密信息在微信群疯传。”小柯在武汉一所高校就读,老家在江西分宜。他1月6日离开武汉,期间在赣州停留到17号,18日返回分宜。1月20日后,当地卫生机构发布通告要求统计自武汉返乡人员信息。按时间计算,小柯已经过了14天的新型冠状病毒潜伏期,但他还是主动前去报道登记。
“之后相关卫生部门安排医生走访,还发了口罩,我当时很感谢。”小柯说到。但24日开始,小柯发现,在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家乡当地的青年同乡会群、商会群等开始传播一份统计完善的分宜县自武汉返乡人员的具体信息表格。从姓名、电话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都一一罗列,没有经过任何保护处理。小柯的个人信息也在其中。微信群间简单的转发操作使得信息迅速泛滥开来,而小柯在要求停止传播的时候,得到群友的回复却是“非常时期还谈什么隐私啊”。
和小柯情况相似的还有同为武汉高校学生的花漫。除了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传播在社交平台上,近几天花漫还收到了很多不明人士打来的骚扰电话。对方不仅能清楚报出她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还要求她“立马隔离、采取措施”。
还有同学表示,微信群里流传的信息统计清单中连自己“每天的体温测量记录都有”,这让她每天都感到“提心吊胆”。
一些人遭到微信骚扰
类似的情况不是孤例,亲友群、同学群,同乡群里,各种有个人信息的返乡人员表格、名单疯传。甚至有人转发由武汉发往全国的铁路、民航旅客购票名单,其中不仅包含返乡日期和人员所乘交通工具种类、班次,甚至还将姓名、身份证号、家庭详细地址、下榻酒店及房间号都一一对应。
被迫接受的“关心”
信息名单的地域范围也超出“武汉人”向外扩散。
李先生一家四口居住在湖北咸宁,1月18日乘火车返回广东省吴川市。25日傍晚六点,他就开始不断收到来自亲戚朋友的电话,这才知道自己一家四口人的信息都出现在了“吴川市防控随访名单”上。这张名单上有914名返乡人的个人信息。
“他们觉得表上的人都是从武汉偷跑出来的,都是有问题的。”李先生表示,“我也是在疫情爆发之前回来的,也没人和我们说过这些。现在我宁愿留在湖北过年还好些,感觉我们就像祸害一样。”
广东某地流出的返乡人员信息表格,登记返乡人员学校、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
从傍晚开始,这张表不仅以文件的形式传播,部分人的身份信息还被单独截图,甚至用红色的圆圈标记画出。除了表格信息,群里甚至开始散布相关的谣言。“xx村抓了十几个人,听讲从武汉回来的。”“这种说法让我们这地方的人都感到恐慌。”李先生说。
从表格传播至今,已有十几个亲友通过表格上的电话在微信上向李先生发送了好友申请,询问他的各项信息与身体状况。他不断地接到电话,不断地解释自己与家人“没有被抓”,身体情况健康,且已经自我隔离。也有媒体从名单中找到他的名字,给他打来了电话询问情况。李先生感到害怕,“这东西传得也太快了。”
26日中午,李先生不堪其扰,决定报警求助。李先生认为,这些信息一定来源于政府内部人员,他希望可以查出源头,“群消息一级一级往上查一定能查到”。民警表示,已经向上级反映了相关情况,但并未给出处理方式,也无法告诉他究竟如何追责、如何补偿已造成的伤害。
李先生补充说,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可能也看到了群里说的一些话”,在电话里问道:“你被抓了吗?”
“我们是受害者,不是加害人”
在微博上的“武汉返乡人员信息被泄露”话题中,留言案例来自全国各地,各种流传的统计清单信息均十分详细。目前已有网友急切地前往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评论下要求有关部门彻查。有网友表示,“平时取快递都会把信息条子撕得粉碎,现在想到我的电话、住址等信息在到处传播我就很害怕。”
与此同时,微博上也同样不乏质疑武汉返乡人员是“传播病毒”,并且认为“特殊时期要特别对待”的声音。
“不要离开武汉”的倡议最早是在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京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由钟南山院士提出,在此之前对于武汉以及湖北其他地区的人员进出并没有特别管制。
武汉作为九省通衢的城市,流动人口数量本就众多。时值春节,1月内经过武汉的流动人口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就目前各省市皆有个人信息被泄露传播的情况看来,被泄露的个人隐私信息数量也极为庞大。
对于大多数武汉及湖北其他地区的返乡人员而言,他们均表示能够理解当地的担心,非常愿意配合当地的防疫工作,进行前期的信息统计,甚至体检、调查与隔离。但相关隐私个人信息的泄漏,让他们很恐惧。
请记住,他们也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人。这些信息的泄漏,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损害武汉返乡人员的利益。到处传播这些信息,只会制造恐慌,这些信息相关防疫工作人员掌握就可以了。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将上述两项罪名合并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底线应该是很明确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武汉返乡人员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在特殊时期,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