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每日防控综述|湖北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323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年1月25日0-24时,湖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23例,新增死亡病例13例,新增出院病例10例。其中:
黄石市、襄阳市、咸宁市为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新增确诊病例中,武汉市新增46例、黄石市新增31例、襄阳市新增2例、十堰市新增15例、宜昌市新增19例、荆州市新增23例、荆门市新增17例、咸宁市新增43例、孝感市新增29例、随州市新增31例、恩施州新增6例、仙桃市新增1例、天门市新增2例;新增死亡病例中,武汉市新增7例,黄石市1例、荆州市2例、荆门市1例;新增出院病例中,武汉市新增8例、黄冈市新增2例。
截至1月25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52例,重症病例129例,死亡病例52例,出院病例85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其中武汉市618例、黄石市31例、十堰市20例、襄阳市2例、宜昌市20例、荆州市33例、荆门市38例、鄂州市1例、孝感市55例、黄冈市122例、咸宁市43例、随州市36例、恩施州17例、仙桃市11例、天门市5例;死亡病例中,武汉市45例、黄石市1例、宜昌市1例、荆州市2例、荆门市1例、黄冈市2例;出院病例中,武汉市40例、黄冈市2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98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085人,尚有690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武汉征用24家医院万张床位收治发热病人。记者25日从武汉市卫健委获悉,武汉市在早期两家定点医院和61家发热门诊的基础上,分批共征用24家综合医院,临时改造成为发热病人收治医院,使收治床位规模逐步达到约1万张。
武汉将再建一所“小汤山”医院,新增约1000张床位。记者25日从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调度会上获悉,武汉市将在火神山医院附近,再建一所“小汤山”医院,新增床位1000张左右。据介绍,这所新建的“小汤山”医院被命名为雷神山医院,紧邻在建的火神山医院,预计将在半个月后建成投入使用,同样用于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这意味着武汉市将在一个月内,建成两座类似北京小汤山医院规模的医疗机构。
湖北预拨10.3亿元医保资金保障疫情防控。截至25日上午,湖北省共计预拨医保资金10.3亿元,切实强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救治的医疗保障。这是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刘松林25日在湖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应急管理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记者25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当日召开视频调度会,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应急管理部已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在岗在位,亲自抓动员部署、亲自抓检查落实,绝对不能有半点含糊。
财政部、国家卫健委: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记者25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支持各地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通知明确,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通知要求,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经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家队”驰援武汉。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25日,国家中医药局组织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医专家组成25人的医疗队,赶赴湖北省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一线参与防治工作。据了解,医疗队由国家中医药局副局长闫树江带队,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院士领队,广安门医院和西苑医院各派出呼吸科、急诊科、ICU等科室的6名医师和4名护士,携N95口罩、手术衣以及部分中药等物资,乘火车前往武汉,提供中医医疗援助。
工信部:已向武汉紧急调用1.4万件防护服、11万双医用手套。记者25日从工信部获悉,自接到联防联控机制转来武汉物资需求清单后,工信部立即通过中央医药储备向武汉紧急调用了防护服1.4万件、医用手套11万双。通过协调紧急采购,为武汉落实各类口罩货源300万个,落实防护服货源10万件,落实护目镜2180副。工信部再次下发通知,督促要求相关省(区、市)组织本地区企业立即复工复产,紧急组织医用防护服支援武汉,帮助武汉对接了84消毒液、二氧化氯泡腾片等消杀用品和正压式送风系统、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喷雾机等专用设备货源,对全自动红外体温监测仪和负压救护车等订单式生产的设备,组织整车(机)和关键零部件厂商复工复产,竭尽全力保障重点地区、医护人员防控物资需求。
交通运输部: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应急运输车辆免费通行优先通行。记者25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人员应急运输高效、顺畅,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对疫情防治应急物资及医患等人员运输的车辆跨省通行高速公路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并保障优先通行。
海关总署、国家卫健委: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跨境传播。记者25日从海关总署了解到,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防止疫情跨境传播,保护人民健康安全。公告要求,出入境人员在出、入境时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应当向海关工作人员主动申报,配合海关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要求出入境人员在交通工具运行途中发生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告知交通工具乘务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向旅客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向出入境口岸海关报告。同时,提醒出入境人员在旅行中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佩戴口罩、避免与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人密切接触等;如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张寒慕振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