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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去剩余刑期,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书记孙彦彬出狱

原标题:减去剩余刑期,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书记孙彦彬出狱

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书记孙彦彬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法院裁定减去剩余刑期。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孙彦彬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显示,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书记孙彦彬已被减去剩余刑期,出狱。

据公开简历,孙彦彬出生于1951年,吉林省吉林市人,1999年后任大庆石油学院(2010年4月1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东北石油大学)党委书记,至2011年不再担任。

减去剩余刑期,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书记孙彦彬出狱

孙彦彬(资料图)

东北石油大学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是一所伴随大庆油田的发现而诞生的大学,由三大石油公司与省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石油界的“黄埔军校”。

孙彦彬卸任东北石油大学党委书记一职四年后,于2015年1月被宣布调查。

裁定书披露: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6年12月29日,作出判决,孙彦彬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元。

孙彦彬入狱服刑后,执行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于2019年10月22日提出减刑建议书,以孙彦彬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理由,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孙彦彬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至2019年5月,获表扬奖励四次,结余积分1分”。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孙彦彬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以减刑,“将罪犯孙彦彬的刑罚,减去剩余刑期(减刑后刑期自2015年3月16日起至本裁定宣告之日止)”。

该裁定书是2019年12月20日作出的。也就是说,孙彦彬已被减去剩余刑期,出狱。

此前,检察日报曾于2016年发文披露,东北石油大学有让落榜生上大学等问题,检方“在对东北某大学原党委书记孙彦彬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调查时发现,该校补录学生情况存在不合常理之处:有的低分考生通过补录进入该校,渠道明显不正常”。

孙彦彬简历

孙彦彬,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1951年2月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东北石油大学党委书记(2008-2011),任大庆市委委员。

1976年毕业于东北石油学院石油炼制系。

1980~1984年先后在西安交通大学、中美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学习管理工程专业。

历任大庆石油学院管理教研室主任,计控系党总支书记,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宣传部长,大庆石油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等职务。

1999年任大庆石油学院党委书记。同时担任国际石油经济常务理事、中国石油企业协会理事、中国石油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SPE会员、全国石油高校经济管理论坛高级顾问、大庆管理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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