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邹志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中共金华市委批准,金华市纪委市监委对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邹志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邹志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为涉黑犯罪分子及其经济实体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在行政审批事项、诉讼纠纷解决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及黑恶势力谋利,非法收受钱财。
邹志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志伟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审查调查期间,邹志伟在忏悔书中剖析,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不真”,精神缺钙,职务达到“天花板”后更是心态失衡,初心不在、思想滑坡、私欲膨胀,热衷于接受请托打招呼,为黑恶分子搭桥铺路,痴迷于高息借贷敛钱财,心存侥幸,漠视法纪,最终滑向深渊,晚节不保。其表示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认罪悔罪,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邹志伟简历
邹志伟,男,汉族,浙江武义人,1958年8月出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5.08—1979.04永康市花街乡潘宅村知青、营业员
1979.04—1986.05武义电厂工人、技术员、团委书记、电力调度所副主任
1986.05—1993.06武义县委宣传部干事、副科长、科长、副部长
1993.06—1996.06武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创建办主任
1996.06—1997.11武义县府办副主任、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7.11—2001.02金华市公安局办公室(1998.04主任科员)
2001.02—2001.11金华市公安局公安周报总编(1998.09—2001.06在国防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1.11—2005.07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兼公安周报总编
2005.07—2008.08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2008.08—2009.02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2009.02—2011.05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2011.05—2017.03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7.03—2018.07保留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正局长级
2018.07退休
2019.11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1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金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