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杜绝“舌尖上的野味”,法律需重拳出击
华南海鲜批发市场已休业。(图片来源:中国经营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牵动人心。近日,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在接受采访时谈到,“(病毒)爆发的源头是海鲜市场,实际上很多都是野味。(病毒)从野生动物传到人存在很大的可能。”钟南山表示,根据流行病学分析,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比如竹鼠、獾等。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袁国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呼吁,我们都不应该吃野味。我们一定要尊重野生动物的生命和他们栖息的地方,因为他们和我们是同一个地球圈里的居民。
虽然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最终需要官方调查给出结论,但从种种信息分析来看,疫情爆发背后,很难完全排除“野味”这一因素。因此,在此紧要关头,“拒绝野味,人人有责”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现在起,除了做好日常预防之外,杜绝对“野味”口腹之欲,最大程度减少病从口入的风险,应成为社会自觉。
一些人类传染病与食用野生动物密切有关,这已经是一个常识。十多年前的那一场SARS疫情,就被怀疑由果子狸传播。这么多年以来,即使“拒绝野味”的宣传不曾停歇,即使从营养学角度看,野生动物往往不具备更高营养价值,但在现实中,一些人依旧对于“野味”情有独钟。这背后,既有猎奇、炫富等原因,也有错误观念和非法利益的驱使。
尤其是,在个别地区,食用“野味”似乎更是一种风尚。不论日常请客聚餐,还是逢年过节,食用野生动物,都会成为一些人的选择。甚至,此前还有人将“野味”发到朋友圈,主动炫耀而“投案落网”。种种荒唐背后,往往有一条隐秘的地下野生动物交易链。在这条交易链中,穿山甲、蟒蛇、猕猴、巨蜥、熊掌等“野味”大受欢迎,在满足了某些人的贪欲、破坏生态平衡之外,也埋下了卫生健康方面的隐患。
因此,拒绝“野味”,刹住歪风,除了加大宣传和科普,更需要执法和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
其实,在保护野生动物,杜绝非法食用“野味”上,我们并不缺少法律法规。我国《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和相应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还曾专门出台《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对于非法捕猎、贩运野生动物加大了处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更是堵住了那些购买、食用野生动物者的口腹之欲。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更需要严格的执法“助攻”。供需两端齐发力,重拳打击贩卖和食用“野味”的违法行为,让涉事者切实承担法律代价,类似乱象才可能大大减少。
总之,不论什么时候,食用“野味”都不应得到提倡和鼓励。尤其是疫情当前,拒绝“野味”更应成为每个人的文明自觉。此外,相关的执法监督和查处,以及公益保护行动更不能缺席。拒绝“野味”,人人有责。在保护生态环境平衡的同时,才能真正助力公共卫生健康。(特约评论员李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