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抚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春节前夕,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广昌县甘竹镇坪上村党支部书记刘松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9月,甘竹镇坪上村魏家组村民魏某通过时任坪上村委会主任刘松华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并通过验收。12月,魏某收到16000元危房改造补助,将其中6000元送给刘松华,刘松华收受后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2月,刘松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甘竹镇坪上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东乡区粮油收储公司经理危诚公务接待违规提供酒水并饮酒的问题。2018年2月9日中午,危诚在公务接待下属单位粮管所10余名工作人员时,违规提供酒水并饮用了白酒,接待费用406元在粮油收储公司招待费用中报销。2019年2月,危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黄县农业农村局桃陂镇兽医站干部饶荣海收取好处费问题。2019年7月12日、13日,饶荣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该镇某生猪养殖场出具生猪检疫合格证,收取好处费共计2000元。2019年12月,饶荣海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南丰县园林局公共绿化股副股长李馨惟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20日至7月4日,李馨惟违规使用其保管的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6次,共计2565.35元。2019年3月,李馨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金溪县陈坊积乡粮管所所长龚锦华违规发放油料、通信费问题。2015年至2016年,金溪县陈坊积乡粮管所违规发放油料费11200元、违规并超标准发放通信费6360元。龚锦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9月,龚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