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跨省宣告!一份行程700公里的不起诉决定书
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不起诉决定。闫昭摄
被不起诉人在不起诉决定书上签字。闫昭摄
被不起诉人在宣布笔录上按上手印。闫昭摄
家属在宣布笔录上签字。闫昭摄
家属送检察官出门。闫昭摄
正义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闫昭通讯员刘蔚洁)“太感谢你们了,快过年了还跑这么远给我送来决定书,这下我终于可以安心治病了。”1月20日,在中国医学院肿瘤医院附近的出租房里,正在卧床等待手术的王某,从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接过这份不起诉决定书。
拿到这份文书,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王某感受到丝丝暖意,也让他焦灼就医的愁眉有了些许舒展。
山东省兰陵县的检察官,为何会出现在北京办案?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为何要兼程上百公里?王某涉及的,又是什么案件?
这一切还要从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一起案件说起。2019年7月,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在经过审阅案卷、依法讯问、核实证据后,案件的事实和经过渐渐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李某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处置危险废物,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为另一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上文中的王某,由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进展到这一步,本该告一段落,但随着检察官对案件的进一步了解,却发现了案件背后的故事。
就在检察机关审查证据的同时,王某被查出患了肺癌,在北京接受治疗,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无人照料。始料未及的变故,让王某顿感压力。这对一个普通家庭而言,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如果等到王某回兰陵,再做送达,这是摆在送达成本以及检察办案压力面前的‘最优’选择,但是对于王某而言,这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不能让王某雪上加霜。”思来想去,案件承办检察官王晓光决定亲自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正在北京接受治疗的王某。
1月份的北京并不温暖,出租房内光线不好,略显压抑,伴随着癌症的揪心,王某一家的气氛并不舒服。“碰见这样的糟心事又查出得了癌症的时候,真的感觉天都塌下来了,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接下来的人生。可今天这份不起诉决定书却重新给了我希望,以后我一定好好接受治疗,争取早日恢复健康。”
“年关将至,大量工作没有完成,为什么还要一天内跑这么远做这项工作?”面对记者的不解,王晓光给了他一个答案,“检察官面对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做一个合格的检察官,就是要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温情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