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合同纠纷,吉林森工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再度拍卖
新京报讯(记者阎侠)1月19日下午,吉林森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此前,因合同纠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3日10时起至2020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森工集团持有的吉林森工1910万股限售流通股,然而,这次拍卖流拍了。
2020年1月19日,吉林森工查询了“京东拍卖”网络平台,发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森工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拟于2020年2月6日10时至2020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5354080股,占吉林森工总股本的32.83%;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190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9%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3.52%股份。
本次被拍卖的股份为191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6%,占森工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8.12%,占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7.95%。
吉林森工表示:本次拍卖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新京报记者阎侠
编辑王宇校对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