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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全国首个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

原标题:上海建立全国首个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清退11名劣迹人员

上海建全国首个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

记者:方卓然

1月18日上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张本才表示,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197人,提起公诉44256人。其中,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676人,同比持平,提起公诉647人,同比下降8%。对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7329人,提起公诉9071人,同比分别下降9%和2.5%。批准逮捕1257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起公诉753人。

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出台了防控重大金融风险实施方案,加大对涉P2P等金融犯罪惩治力度,批准逮捕2229人,提起公诉3013人,均同比上升28.5%,加强对涉“区块链”犯罪研判和打击。针对“校园贷”、“医疗贷”等新类型犯罪,批准逮捕963人,已提起公诉670人;持续推进“破网打伞”,办理“保护伞”案件8件11人,对涉恶案件依法不认定171件,依法追加认定42件。

在侵害民生犯罪方面,上海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批准逮捕129人,提起公诉194人。

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方面,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2人,提起公诉263人,督促落实增殖放流等措施,推动生态环境修复。

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方面,上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44人,已提起公诉888人。

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58人,提起公诉376人。

上海检察机关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对18万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人员开展筛查,督促清退11名有猥亵等前科劣迹人员,从源头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上海检察机关还在全国率先实行涉老年人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对欺老、虐老、骗老等犯罪,批准逮捕685人,提起公诉944人;加强对军人、军属的权益保障;严惩侵害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犯罪,6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称号。

为上海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1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2019检察专项行动”,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案件监督立案9件;对以刑事手段处理经济纠纷等案件监督撤案8件;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捕923人、不诉278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5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同时,上海检察机关发布了《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检察建议分类指引》,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在产业园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制度,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准逮捕697人,提起公诉683人。

为服务保障上海“三大任务、一大平台”,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办理211件与自贸经济活动相关的刑事案件,其中,94件为涉及民事和行政的监督案件。上海检察院建立了全国首个金融检察研究中心,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推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犯罪风险警示》。

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承办最高检第二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联合苏浙皖检察机关开展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年专项行动”,并出台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举措”和四地社区服刑人员跨区域外出管理办法。上海检察院还围绕国家会展中心区域的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对33人提起涉进博会犯罪公诉。

张本才表示,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加大调查核实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49件、撤案588件;依法不捕9844人、不诉2144人,追捕1398人、追诉997人;对侦查违法行为制发各类监督意见541件,排除非法证据1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1件,法院审结49件,改判和发回重审36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类案通报等各类监督意见540件。

上海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2人。同时,上海检察机关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完善“巡回+派驻”的监督模式,开展巡回检察126次,监督纠正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等方面问题323项。

上海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756件。对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61件,法院审结5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38件。针对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等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73件,已收到回复202件,均获采纳。

此外,上海检察机关开展了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63件,已收到回复118件,采纳115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在生态环境、国土资源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92件,已收到回复151件,采纳148件。

2019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接受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尤其注重对诉判不一的案件逐案阅卷评查;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3人。

上海检察机关还制定检察长办案具体实施意见,全年正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438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列席90次,讨论议题146项。

2019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已报备4件。参与和配合有关司法鉴定、“两法衔接”等课题研究7项。邀请人大代表视察长江口生态保护、监狱巡回检察等工作,参加听庭评议、民事案件专项评查等活动。依法向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检察建议2923件,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3件。

同时,上海检察机关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46人次,其中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件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

张本才表示,过去一年,上海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成案线索中,来自群众反映、新闻报道等的比例占44.3%,比2018年上升24.8个百分点,群众参与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见证诉前磋商36件。2019年,上海检察机关的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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