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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扶贫反腐 促风清气正

原标题:玉溪:扶贫反腐促风清气正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役之一,精准扶贫更是“十三五”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玉溪市9个贫困乡(镇)、75个贫困行政村、73751名档内贫困人口要摆脱贫困,需要在时间、对象和措施上做到精准,需要集中财力、人力和物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

随着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一些贪腐的黑手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不法行为,既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利益,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实现全面脱贫的过程中,监管稍不留神、纪律一旦松动,就会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多发、屡发。在此背景下,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中央、中央纪委及省委、省纪委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为精准扶贫的政策实施保驾护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惩治“微腐败”实行零容忍

2017年7月18日,市纪委通报了14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侵占低保户社保金、虚报冒领烤烟种植补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虚报冒领危房补助资金、套取扶贫专项资金、骗取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侵吞孤儿生活保障金和“五保户”社会救助金等。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被集中曝光,在该市还是第一次。

凡是动扶贫这块“奶酪”的严惩不贷,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放过。该市切实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据统计,自2015年12月至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立案审查182件1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3人。在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问题线索中,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屡禁不止,侵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涉案的多为基层干部,他们占用扶贫款的手段包括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华宁县某村委会在发放产业发展互助资金中,优亲厚友、截留私分。2017年发放2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仅8户。2018年发放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仅5户。2019年发放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仅8户,其中村组干部及村组干部亲属占15名。在该县另一个小组,在对14户贫困户建房进行资金补助过程中,违规将本应给予14户贫困户每户1万元的补助金进行截留,于2017年1月召开村民大会,按27户每户5000元平均分配,剩余5000元用于村民小组修建机耕路开支工时费;2014年至2017年间,新平县某乡敬老院挪用农村“五保户”人员供养专项资金52305元,用于购置设备物资及支付交通住宿伙食费用;该县另一乡敬老院,也存在挪用特困供养专项资金用于支付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的问题……

“把扶贫资金当作‘唐僧肉’瓜分蚕食,在认定和扶助贫困户时优亲厚友,或是虚构材料套取扶贫资金,或是从贫困户身上‘雁过拔毛’……这些扶贫领域的腐败,削弱了群众的获得感,严重影响了扶贫攻坚成效,影响了党和政府以及干部形象。分析原因,是一些地方监管责任缺失,存在着制度漏洞,致使个别基层干部能够采取不同的办法侵吞、套取扶贫资金。”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分析说。

2018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市纪委监委强调,要紧盯扶贫和民生领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监督“长牙”,让纪律“带电”,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全面倒逼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

同年9月,《玉溪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出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成为专项治理的四大重点。伴随着各级干部、工作队进驻基层扶贫的,是基层的监督执纪、反腐的力度加码,发现和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成为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一环。

问责追责直指作风建设

2017年8月18日,市纪委通报了1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12月28日,又有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被曝光;2019年7月31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被通报。在被曝光的案件中,有多名领导干部因不认真履职、推进项目进展缓慢、在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实施精准脱贫项目不精准等问题受到通报问责,相关涉事人员被严肃处理。

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江川区安化乡政府违反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擅自改变专项扶贫资金用途,通过编制虚假工程资料,违规挪用安化社区大营二组整村推进扶贫资金60万元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项目资金74万元用于该组综合用房建设。乡上分管领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诫勉问责及通报问责的处理。

2013年至2016年,华宁县龙潭营村委会通过虚造供苗名册、虚列单价等方式,套取柿子产业扶贫资金共计9.82万元,用于支付龙潭营小组整村推进项目超支工程款。分管领导因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履职不到位,其行为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坚决向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挺纪亮剑、毫不手软。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打通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弱化、‘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宽松软等方面的问题。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既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业务部门的主管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这是市纪检监察机关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

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政治责任,市委三令五申,多次强调,坚决不搞“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坚决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2019年11月17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11月27日,又有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被通报。这当中有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编造虚假记录问题;有干部党课讲稿照抄照搬问题;有拒不执行上级部署、村务公开“走过场”问题;有因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致使贫困户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有开展扶贫帮扶工作不深不实等方面的问题。

“少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作风不实,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就具体表现,该负责人分析,一是扶贫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精准;二是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扶贫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三是不顾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对于这些行为,我们予以严厉的打击和问责,该追责的绝不放过。”该负责人表示。

市纪委监委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2015年12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33次,问责25个单位20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批次61起88人,作风问题85批次163起272人。

打通扶贫监管“最后一公里”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是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重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防范返贫的长效机制,为确保玉溪市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这是市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总体目标。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必须严肃查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孟凡兵态度坚决地说。

如何聚焦主责主业,让扶贫领域的反腐更加精准有效?市纪检监察部门创新建立“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围绕问题查、查清问题究、盯着问题改”的工作模式。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同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减少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事项182项,同比减70.3%,切实为基层扶贫干部减负出实招、出硬招。

2019年8月,市纪委监委组织9个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开展自查自纠,在其发布的《关于玉溪市扶贫领域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中提到,扶贫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仍然艰巨。

“少数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作风不实,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屡禁不止,侵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扶贫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也显现出来。”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扶贫领域出现腐败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对群众利益的影响和侵害是比较明显的。究其根源,最突出的是服务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树得不牢,这种思想的表现形式就是落实不力。另一方面,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农村人口出现空心化趋势,由于农村人才的外流,许多贫困村出现人才断层,极大弱化了扶贫的发展主体。

当前,该市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巨大的成就,不仅贫困人口急剧减少,而且还积累了不少扶贫经验,如何突破扶贫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业内人士认为,在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的同时,要不断健全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加大扶贫资金监督力度,创新治理理念,强化治理思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陆合春邓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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