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区大树“扰民”,迁移费动辄几千元,物业、业委会不出钱?人大代表建议这样处理
摘要:太多、太密、太茂盛、距离太近的“绿化树”成了“扰民树”。
小区里的高大树木越多越好、越密越茂盛越好,曾是绝大多数居民们的共识,绿化水平也一直是人们选址购房时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
然而时至今日,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太多、太密、太茂盛、距离太近的‘绿化树’成了‘扰民树’。仅在去年9月到11月间,12345市民热线就接到5000个关于‘扰民树’的投诉。”市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院长李飞康说。
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绿化条例》明确,若小区出现“扰民树”严重影响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或者对人身安全、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即可向区或市绿化部门提出迁移申请。
“现实的情况却是,一来市民对解决‘扰民树’的法定路径不知晓不熟悉。二来还是钱的问题。”李飞康发现,老公房小区依法迁移“扰民树”财政资金可以补贴,但商品房小区的绿化调整经费则由全体业主承担。如果迁移费用超出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的支出权限,就需要业主大会表决。“开业主大会麻烦,‘知难而退’似乎就成了常态。更有甚者,即便费用在业委会支出权限内,有种态度是——钱,能不花就不花,要迁移,算了。”
比如,在延安中路一个小区,有一棵香樟树对周边居民采光造成影响,但5层楼稿香樟树只能请专业绿化公司开吊车来缩减,吊车一动,费用就要3000元。另外,每棵树1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高昂移植费用,往往会使居民们的意见产生分歧,导致最终难以实施。
“这种不正常的常态,最终危及的是房屋安全和公共安全。”李飞康指出,“大树扰民”仅仅是通俗而不确切的说法。小区里的一株高大乔木,如果与房屋外墙仅有10—20厘米的距离,那么受干扰的绝非只是通风采光,而是居住安全、房屋安全、地下各类管线的设施安全。“若不迁移,后患无穷。”
李飞康建议,要修订现有的实施办法,通过人性化和精细化执法,缓解“大树扰民”的痛点。
首先,若发生“大树扰民”,受影响的业主可以向本小区业委会或者向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迁移申请,而不局限于只能向业委会提出申请,防止业委会“不作为”而导致“扰民树”无法迁移的情况发生,切实居民安全和公共安。
小区里究竟该种什么、如何修剪?李飞康代表认为,这些都需要出台新的标准,并严格审批新建小区绿化布局,禁止种植“扰民”树木。对于绿化达标的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绿化调整经费应与公有住房、售后公房,也应该考虑一视同仁,享有市有关部门补贴资金及各区(县)政府部门补贴的资金。
此外,还要对业主、物业公司、业委会加强宣传力度和普法教育,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和指导。通过加强人性化、精细化、责任化的监督、指导、管理和执法,缓解“大树扰民”矛盾,并建立常规的市场巡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吴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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