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中小学 1月18日起放寒假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肖卫香)今天,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中小学从2020年1月18日开始放寒假,下学期报名注册时间为2月9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10日。各地各校除高三年级外不得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高三年级可根据情况提前一周开学。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和辅导。将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核实反映的情况,一经查实要立即予以纠正,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各中小学校在假期前要深入开展一次全面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逻,确保校园校产安全。
有条件的学校和各市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应坚持公益性原则,将文体设施、图书馆(室)等向学生开放,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根据要求,我省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