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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警方侦办“通金所”涉非吸案 敦促涉案人员尽快自首

原标题:海淀警方侦办“通金所”涉非吸案敦促涉案人员尽快自首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雅)1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海淀警方获悉,海淀分局对北京通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金所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近期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警方敦促涉案人员尽快到海淀分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8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通金所公司立案侦查,近期先后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1月12日,新京报记者从海淀警方获悉,目前已就该案发布北京市协查,建议北京市受损投资人携带证据材料到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及主要活动地的经侦部门或派出所报案。外省市投资人到投资行为发生地(通金所公司设立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的分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警方提醒从涉案公司借款且尚未返还的机构和个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全额返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挽损工作,避免因不按时履行合同而引发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问题。返款银行账户名:北京通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01010010122806097,开户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同时,海淀警方敦促涉案人员尽快到海淀分局经侦支队投案自首,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理。

新京报记者张静雅

编辑康佳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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