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靖江:对一民企高管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标题:江苏靖江:对一民企高管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轻装上阵,四个月签订8000万外销合同

江苏靖江:对一民企高管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葛东升薛飞)“检察院办案,让我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9月以来,我与外商订立销售合同达到8000万。”作为江苏昊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化名)的高管老吴近日收到了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对其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带领公司安心经营。

2019年7月23日晚,老吴酒后驾车被当场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于8月28日被移送靖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案发当日,老吴作为公司洽谈组组长,接待一家世界500强企业,销售业务谈成功后,陪餐饮酒。休息数小时后,老吴自以为已经醒酒便驾车回家,结果被查出醉驾。

办案检察官一方面劝老吴安心工作放下思想包袱,另一方面开展社会调查。检察官了解到:老吴牵头与这家世界500强企业洽谈项目已历时1年,确定合作关系后,相关产品已完成研发试制,进入小批量订货阶段;预计未来3年内电机销售额将超2亿元,是公司扩大规模、提升国际影响力的巨大商机;此外,老吴作为公司外商业务洽谈组组长,全程负责产品定型、成本核定及价格确定等工作,对于项目成败的作用举足轻重。特别是老吴所在的这家公司是江苏省泰州市某乡镇的支柱企业,公司涉外合作协议中都有规定“公司高管不能有刑事犯罪”,若此时老吴受到刑事处罚,不但企业难以生存,也将影响公司2000多名员工的就业。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本案中,老吴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从宽等情节,且驾车时段和路段人车稀少,老吴的行为没有造成任何人身和财物的实际损害,综合考虑后,认为对老吴相对不起诉的法律效果更佳。

2019年12月13日,经上级批准,靖江市检察院依法对老吴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相关阅读: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准确把握袭警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四川:去年12月份PPI环比上涨 同比微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