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家涉嫌犯罪,抓不抓人?人大代表:依法慎用逮捕,羁押标准需统一
摘要:什么时候能有量化标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大对企业家的人身财产权利保护,依法慎用逮捕强制措施。那么,如果企业家涉嫌犯罪,什么条件下构成羁押标准?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课题成果研讨会。上海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课题组在研讨会上发布了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本市营商环境司法保障的显著成效。比如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长期存在的“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三大顽症,创新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首创证券示范判决机制。
再比如,强化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保护,坚决从重打击侵害企业资产犯罪。一方面,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慎用逮捕强制措施。2019年上半年,市检察院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退赔的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247人,不起诉44人。对30名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等主要负责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解决企业经营困境问题。
另一方面,坚决从重打击侵害企业资产犯罪,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批准逮捕342件553人,提起公诉330件475人。重拳出击严打“套路贷”,依法严惩强迫交易等犯罪,坚决铲除经济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此类刑事案件批准逮捕68件156人,提起公诉43件88人;探索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探索建立追赃挽损工作标准流程,减轻企业或投资者的损失。
调研也发现,在诉前建立调解专项绿色通道,经过司法确认直接获得强制执行力,又充分发挥立案前和诉讼中的委托和邀请专业机构调解功能,覆盖营商多数行业的多元纠纷解决诉调对接体系已在上海初步成型。同时,拓展联合惩戒范围和方法,向有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特定行业准入、融资信贷、高消费、任职资格、获得荣誉、特殊市场交易等方面加以限制。据统计,2019年1-9月,协助查控人员300余人次、协助扣押车辆150余辆,并全部上网布控;配合实施限制出境1671人次,共同打击拒执犯罪案件26件,司法拘留771人。
但是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司法办案标准化和多元解纷力度不足。
如果企业家涉嫌犯罪,检察机关抓不抓人?课题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长聘教授杨力说,诉讼内,局部办案标准不完全一致,这导致对企业家涉嫌犯罪的羁押必要性判定标准题存在适法不统一的现象。“对诉讼内的标准化,这个问题讨论了两到三年,但到今天还没有量化标准,羁押判定标准还没有统一依据。另外,新兴业态经济犯罪的证据标准认定等问题也存在适法不统一的现象。什么时候能有量化标准?”
一些代表也谈到,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家,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并尽可能维护其他相关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避免“过度”查封冻结。
“在准确把握好营商环境领域案件刑民交织等法律政策适用问题上仍需下功夫,在契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要求的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上仍需进一步改进。”杨立表示。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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