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权健束昱辉被判9年,周洋父亲:后悔轻信,会继续维权
新京报讯(记者刘浩南吴荣奎)今日(1月8日)上午,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权健公司)及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认定,该公司及12名被告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
周洋照片。来源:“丁香医生”
获刑9年,束昱辉当庭认罪
2018年12月25日,自媒体“丁香医生”发文称,癌症女童周洋因父亲误信权健公司宣传,使用其产品后女童病情恶化离世,事后权健公司仍用女童案例作宣传。文章发布后,权健公司及其产品、营销方式等引发公众质疑。
2019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1月2日,警方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截至1月7日,警方对束某某(男,51岁,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
2019年11月14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被告单位权健公司、被告人束昱辉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案,由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日(1月8日)上午,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权健公司及束昱辉等12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据判决书,法院查明,2007年以来,被告单位权健公司以高额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购买成本与售价严重背离的产品,成为权健公司会员,再以发展会员的人数为依据进行返利,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金字塔式层级关系,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被告人束昱辉作为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起决定作用,其他被告人分别按照束昱辉的授意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或作为权健公司经销商,发展会员参与传销活动。
法院认定,被告单位权健公司及被告人束昱辉等12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权健公司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判处被告人束昱辉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束昱辉当庭表示认罪。
权健用周洋案例作宣传。网络图
女童父亲认为权健公司还涉嫌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
今日,周洋父亲周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其已获悉上述判决结果,但认为权健公司及多位被告人仍未得到应有的惩罚。
周先生称,2012年,4岁的女儿周洋被医院确诊患骶尾部恶性生殖细胞瘤。2013年1月,他接到权健公司工作人员宣传电话,开始让女儿接受权健公司产品治疗。2015年12月12日,周洋因癌症离世。周先生认为权健产品耽误了女儿的治疗,因此除了判决书提及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权健公司及多位被告人仍涉嫌虚假宣传、非法行医、制售假药等问题。
“他们被逮捕时,(权健)公司仍没有资质去生产药品,我觉得它涉嫌制售假药。他们冒充医生,涉嫌非法行医。”周先生称,权健的工作人员称向他保证三个月就能治愈周洋的病,这也是宣传资料所写,故认为权健公司应还涉及虚假宣传。
周先生说,他非常后悔轻信权健公司的宣传,耽误治疗,加重了女儿病情。此外,因为还有很多和周洋一样患病的孩子,他不想让他们受骗,所以将继续维权。至于具体的维权流程和方法,他称自己仍在考虑中。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