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整治行业乱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自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扫黑办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金融领域各种乱象,全力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行业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制度保障,认真研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机构过渡性监管政策,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四类机构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系列监管制度,研究起草《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加快行业监管建章立制,着力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推动监管行业乱象整治由重点攻坚向长效常治转变。强化“七类”金融机构日常监管,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事中事后检查力度,通过检查业务合同、资金运营、风险防控等方式,先后对229家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合规性检查和年审工作,并依法对99家地方金融机构采取了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收缴资质等行政处置措施。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建联合执法工作组,4次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重点地区、重点楼宇、重点企业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清楼扫街”活动,对570多家重点公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16家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置,及时将13家企业列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名单,并督促6家违法发布金融广告的企业销毁印刷品14600余张。
同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常态化、多层次、广角度的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升公众金融意识。(魏爽)